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(以下简称我方)建立,属我方拥有并进行运营和维护。
凡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(以下简称考生),在使用本系统时,须遵守以下协议。 

第一条  考生权利及义务
(一)在遵守本协议及考试规则的前提下,考生有权利享受本系统提供的有关自学考试的服务。
(二)不利用本网站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活动,不进行针对本网站的任何恶意行为。 
(三)仔细阅读本系统操作指导语,并严格按照其要求操作。
(四)报名时所填写的资料均符合及时、详尽、真实、准确的要求。如因个人信息错误、失真造成的不良后果,责任由本人承担。
(五)妥善保管本人使用本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,因对密码安全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,由本人负全部责任。
(六)严禁擅自使用他人用户名和密码享受本系统提供的服务。 
(七)考试期间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员管理,自觉遵守考试纪律,诚信应考,不违纪,不作弊。如有违反,自愿接受按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做出的相应处理。
(八)若发现有任何程序问题或安全漏洞等情况,应立即通知我方。
(九)若反对任何服务条款或对后来的条款修改有异议,或对我方网络系统服务不满,可通知我方停止提供服务,并不再使用我方网络系统。但我方不对考生自行结束服务的选择所产生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。


第二条  我方权利和义务
(一)如果考生提供的资料不真实、不准确,我方保留结束考生使用本系统服务的权利。
(二)对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考生,我方有权利终止对其服务。 
(三)我方通过网上公告的形式向考生发布并提供权威资讯,告知服务条款的修改、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项。
(四)我方承诺尊重和保护考生个人资料的隐私,不对除自学考试机构、主考院校、助学单位和考生个人以外的公众公开其个人信息资料。但此承诺在出现下列情形时自动失效:
    1、考生(包括授权委托人)特别要求我方公开个人资料,并采用书面的形式提出要求; 
    2、在符合国家相应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情况下,拥有合法调查权的国家机关索取考生个人信息。 
    3、非我方过失,因考生自身操作原因或不可抗力的作用所导致的个人信息泄漏。
    4、我方(包括各级考试机构、主考院校、助学单位)因维护系统、组考、考籍管理等内部管理工作需要,在相应的工作范围内使用并有限公开考生个人信息资料。
(五)根据工作需要,我方有权修改系统的服务条款和服务内容。系统服务条款及服务内容一旦发生变动,我方将会提示修改内容。如果考生不接受修改内容,则即时取消考生使用服务资格。
(六)结束服务后,考生使用与自学考试相关的一切服务的权利即刻中止,我方也不对其自学考试负任何责任。
(七)因公共网络安全、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,对其造成的后果,我方不承担责任。
(八)因本系统维护、升级等原因,我方可随时暂停服务,对其造成的后果,我方不承担责任。 
     

第三条  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协议,凡点击“同意”之后,即表示已与我方自愿达成本协议并完全接受协议各条款的约束。考生服务平台所提供的服务,均须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考生和我方共同遵守。